What I love about Scarlett Johansson?她是個總能讓我有驚喜的演員。記得我第一部看她主演的電影,是2003年的《迷失東京》(Lost in Translation)。當年19歲的她飾演一名年輕的妻子:不諳日文,但為了丈夫來到了人生路不熟的東京,然而她卻遭到了丈夫的冷落。就在這個時候,她遇上一位過氣的老明星,為了賺取微薄的片酬,他放下了看不起自己的妻女隻身來到東京,兩個寂寞的靈魂就這樣交互,在東京這個霓虹燈與廣告牌交錯的大叢林相約遊走,也漸漸迷失於愛情這個迷宮之中。
於我而言,《迷失東京》是一部很有衝擊性的作品,不是那種很有討論價值、又或是能做成什麼社會效應的衝擊性,而是純粹對我個人價值觀的衝擊。
記得《迷失東京》在香港上映的時候,我還只是個初中生,F.Y.I.,一個喜歡電玩,動漫,也喜歡日本的宅男。要不是香港的翻譯將電影命名為「迷失東京」,也許我就不會在HMV把這部電影買回家。顯然地,一個初中生是不可能理解這部電影想要表達的情感,而事實上,當年看完這部電影後,我也只不過是從一個「喜歡電玩、動漫、日本、還有話劇」的宅男轉型成一個「喜歡電玩、動漫、日本、話劇,也開始會看那些看上去很文青很有型,但明顯不是我這個年紀會看得懂的書和電影,然後對著暗戀的女生耍帥」的宅男。要是沒有《迷失東京》、沒有Scarlett Johansson的話,也許我就不會跑去讀鄭梓靈、林詠琛、村上春樹,不會去看當時還很有文青且尚未奶共的彭浩翔,更不會在中五中七選修文學。
再一次聽到Scarlett Johansson的名字時,她已經有了另一個響噹噹的名號——「Black Widow」,在Marvel的力捧以及超級英雄的浪潮之下,她名利雙收,但同時也令她在大眾之心中被定形,那怕她在《陽光兔仔兵》及《婚姻故事》如何演活了一位太太、一位媽媽,但總是會有人認為,她就是黑寡婦,那個帥氣獨立、身手敏捷、遊刃有餘的女特務。
說起來,Scarlett Johansson的處境和另一位我相當喜歡的女演員相當相似,她就是新垣結衣。論年資,新垣結衣當然追不上9歲就出道的Scarlett Johansson,但自從她在《My Boss My Hero》中成名後,新垣結衣就成為了大眾心中的完美國民女孩,一說到新垣結衣,立馬就會聯想到「清純可愛、謙虛誠實、無機心、認真努力、平易近人、積極上進、樂於付出、千依百順」等形容詞,彷彿一切負面的情感和用字都與她無緣一樣。直到2018年,她才憑著《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》中那個對工作感到厭倦、對愛情感到迷茫、對人生感到疑惑的「深海晶」,擺脫了糾纏了自己多年的固有印象。
「深海晶」這個角色的成功,有一半是來自編劇野木亞紀子的功勞,至於另一半,則是來自於新垣結衣這些年來的經歷。野木在設計「深海晶」這個角色的時候,可說是為了新垣而度身訂造,因為她一直在大眾眼前扮演著乖乖女孩的角色,所以才更明白那種無法做回自己的痛苦,對於新垣來說,「深海晶」是內心深處的另一個自己。
也許有些人會說,飾演自己有什麼難度?假如今天我們討論的是一個出演自己的首部電影的剛出道偶像,因為所屬的事務所想要推廣她的形象,所以將故事,對白,服裝等都設計成她原有的模樣,好讓她能在無需摸索角色的同時又能起到宣傳的作用,那也是「飾演自己」的一種。問題是,對於像新垣結衣又或是Scarlett Johansson這種有無數演出經驗的女演員來說,「飾演自己」的意義可謂相當重大,因為那象徵著要卸下過往在銀幕中的自己,鉛華盡洗,將藏於心底內最真實的部份掏出,血淋淋地呈現於大眾的眼前。
說到這裡,請容許我花一點點的時間,來聊聊銀幕背後的那個Scarlett Johansson。
2007年,Scarlett Johansson認識了一位當年寂寂無名,但憑藉「Dead Pool」這個家傳户曉的美漫角色,一躍而紅成為當紅炸子雞的男演員Ryan Reynolds。他們在2008年低調地結婚,但卻在2011年離婚,這短暫的婚姻無疑是對Scarlett Johansson有重要的影響。在《婚姻故事》上映後,她曾經在一場訪問中提到了對方:「我第一段婚姻發生在23歲那年,我沒有真正地明白婚姻代表著什麼。我想我某程度上將婚姻看得太浪漫了。(The first time I got married I was 23 years old, I didn’t really have an understanding of marriage. Maybe I kind of romanticized it, I think, in a way.)」三年後,她嫁給了一位法國的記者Romain Dauriac,也為對方誕下了一個女兒。只可惜這段婚姻維持不到三年又再度宣告終結,其丈夫一度想要挽回這種婚姻,但最後兩人還是為了女兒的撫養權鬧上了法庭。
這兩段短促的婚姻以及這個小生命,如今已經成為Scarlett Johansson人生一部份,亦因為這段不平凡的經歷,令她演活了《陽光兔仔兵》與《婚姻故事》中兩個媽媽的角色。在《陽光兔仔兵》的訪問中,Scarlett Johansson被問到這段關係與演繹媽媽角色有什麼連結,她亦直言不諱地說道:「當然,成為媽媽和養育孩子的過程對此相當有幫助,她給予了我相當多的借鏡。(Certianly, being a mom and having a young new child was so helpful that gave me a lot to draw from.)」
當然,《婚姻故事》和《陽光兔仔兵》中的媽媽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分別。
《陽光兔仔兵》中的她是一個完美的單親媽媽蘿西。她總是做著自己認為是對的事,像是庇護猶太籍的少女以防她被納粹的秘密警察捉拿;她有強勢的一面,像是看到兒子在少年營中受傷後狠狠地朝負責的軍官踢了一腳;她有著她的感性,雖然那只是對亡女的感情投射,但她卻將沒有血源關係的猶太少女視如已出;她從不在孩子面前流露出軟弱的一面,因為丈夫被徵召入伍,家中只有自己和兒子Jojo,所以她不得不堅強,也不得不母兼父職;她也不曾對出征的丈夫有任何怨言,甚至願意為生死未卜的他堅貞地守護著這一頭家。
相反,《婚姻故事》中的她,是個準備要離婚的媽媽妮可,當然她也有愛孩子、愛丈夫的一面,光是在電影開場時,丈夫查理在婚姻調解師建議下寫的那封信就可以知道得一清二楚。但更多的時間,我們看到的卻是個會為了爭取孩子撫養權而不惜把臉皮撕破,為此受盡了情緒困擾,會酗酒,會忍不住在孩子面前罵髒話,會為了讓法官有好印象而耍機心,會因為對丈夫出軌一事感到氣憤與寂寞,然後和一個只有一面之緣的片場助理「Fingering」的女人。
若說《陽光兔仔兵》中Scarlett Johansson展現何謂理想中的完美母親、完美妻子,那麼,《婚姻故事》就是在用一種寫實而殘酷的視點,去解剖母親及妻子的這身份。但我相信,無論蘿西和妮可這兩個角色是如何的南轅北轍,還是有著一個共通點,那就是對孩子的愛。
你不需要煽情的對白、氣氛的襯托、又或者故事的鋪陳去表達這種愛,因為那是從一些不起眼的細節與肢體動作去呈現。就像妮可為電視劇試鏡,攝影師對抱著3D假模嬰兒的她說手臂不可以擋住嬰兒頭部時,妮可反駁說:「這樣抱嬰兒不對,她必須知道如何抱他。如果有人覺得她是壞媽媽,故事就無法演下去了。」
事實上,無論在《陽光兔仔兵》還是《婚姻故事》,你也可以看到Scarlett Johansson與這些小孩演員共演時都相當注重這些小細節,比方說,她總是喜歡保持平視甚至仰視的角度與孩子對視、還有抱起孩子時讓他的頭躺在自己的肩上,並以手繞至其背部,輕拍他們的後頸等等。正因為這些微不足度的小動作反覆累積,才令妮可與蘿西這兩位母親的形象變得生動真實。當然,優秀的導演自然會指導演員要注意這些細節,出色的演員也會在這些地方下功夫,但唯獨是已經為人父母的演員,才可以如此流露自如、不著痕跡地將這種對孩子的關愛融入演出之中,而這正是Scarlett Johansson繼《迷失東京》及《Avengers》系列後再次讓我感到驚豔的地方。
(待續)